June 26, 2024 at 10:57 am
· Filed under Archives, Conferences, Legal News
2024年5月31日,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商务部主办、大连海事大学承办的《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与电子提单法律发展会议在大连海事大学隆重举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女士线上致辞,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代表、电子可转让单证立法专家Luca Castellani莅临海大进行主旨演讲。本次研讨会的演讲嘉宾汇集来自国内外的著名专家,包括航运企业代表、银行金融机构代表、海事律师代表以及中外高校学者等。
国际海运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方兴未艾,对传统航运法律提出崭新要求。薛虹教授受邀就《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MLETR)与电子提单法律发展的新趋势、新问题和新对策,示范法的内容和意义、在其他国家的落地情况、我国立法现状和业界实践等方面,重点聚焦电子海运提单等对外贸易可转让电子单据,对MLETR在我国的落地路径等发表主题演讲,受到与会各方的热烈欢迎。
Permalink
May 31, 2024 at 11:19 am
· Filed under Archives, Conferences, Legal News
5月30日上午,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在京接待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简称贸法会,即UNCITRAL)秘书处资深法律官员、第四工作组召集人Luca Castellani先生来访,并进行座谈交流。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贸仲仲资深裁员薛虹教授,贸仲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处处长杨帆等陪同座谈。
Luca Castellani先生介绍了贸法会相关工作组和讨论议题的最新发展,充分肯定了贸仲在推进中国加入《纽约公约》、参与《新加坡调解公约》起草制定过程、促进CISG的统一适用等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和贸仲作为观察员在贸法会工作组议题研讨中的积极作用,并希望今后贸法会与贸仲继续深化合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王承杰秘书长在座谈中表示,贸仲高度重视贸法会在促进国际法律统一和推动国际仲裁发展方面的引领作用,并一直与贸法会保持密切合作关系。贸仲为推进中国加入《纽约公约》做出重要贡献,这不仅对中国仲裁的发展,也对国际仲裁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王承杰秘书长还介绍了贸仲近年来在加强国际化建设、规则创新、多元争议解决机制完善、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最新发展,并表示希望继续与贸法会保持密切联系和合作,共同推进国际仲裁事业的发展。
Permalink
May 29, 2024 at 11:12 am
· Filed under Archives, Conferences, JCP: Joint Certificate Program on International E-Commerce Law, Legal News
为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深化对数字贸易法律领域的理解,北京师范大学全球发展战略合作伙伴项目于2024年5月28日晚成功主办主题为“从文件到数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关于数字贸易的工作”的国际专家讲座,作为系列专家讲座的第七讲。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资深法律官员Luca Castellani博士主讲,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薛虹教授担任主持人与点评嘉宾。讲座前,法学院梁迎修院长亲切接见来访的专家,并就进一步合作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在讲座中,Luca Castellani博士深入解析了当前数字贸易法律领域的发展动态和挑战。他首先介绍了UNCITRAL在电子可转让记录、电子身份管理和信任服务的使用与跨境认可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为全球数字贸易的规范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此外,Luca Castellani博士还分享了自己在数字贸易国际规则谈判领域的丰富经验和见解。他强调,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贸易已经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趋势,法律界需要积极应对这一变革,不断更新法律知识与技能。
在讲座的互动环节,Luca Castellani博士与现场的中外学生展开讨论和交流,随后薛虹教授进行点评。她表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一直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法律人才,此次讲座的举办不仅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国际数字贸易法律前沿的宝贵机会,也促进了学院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
来自中国、意大利等多个国家的二十多位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和国际交换生参加本次讲座,并与专家积极互动。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他们对数字贸易法律领域的发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对未来从事相关工作充满了信心和期待。
Permalink
April 19, 2024 at 2:19 pm
· Filed under Archives, Conferences, Internet Governance, Legal News
2024年4月17日,数字丝路跨境电商研修班在西安开班。世界互联网大会秘书长任贤良出席研修班并致辞。数字丝路跨境电商研修班致力于推动全球跨境电商的繁荣发展和该领域数字人才能力的全面提升。数字丝路跨境电商研修班通过聚焦跨境电商业务中的热点问题,为广大学员提供政策、知识、技能的相关培训,赋能数字化转型,助力学员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把握全球跨境电商未来新机遇。
来自俄罗斯、埃及、卢旺达、埃塞俄比亚、津巴布韦、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缅甸、泰国等27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官员、金融等行业代表、企业管理层、高校教师、社会组织代表参加。数字丝路跨境电商研修班邀请来自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电子商务工商联盟专家委员会、联合国亚太无纸化贸易专家网络咨询委员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世界电子贸易平台、高校、跨境电商领域代表性企业的代表组成授课专家团队。
薛虹教授作为主讲专家在开幕式后为各国学员讲授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体系,受到学员的一致认可和强烈肯定。其他专家专家围绕全球跨境电商发展趋势、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新常态、中国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构建全球跨境电商基础设施的实践、“阳光化”为中企出海保驾护航——从合规到一站式出海综合诊断服务、国际供应链创新助力企业全球化发展等议题进行授课。
数字丝路跨境电商研修班旨在为全球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培养一批具备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多边合作的复合型人才,必将助力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网络空间的深入交流和务实合作,搭建跨境电商交流互鉴平台,与全球分享经验,使数字技术的红利惠及更多国家。
Permalink
April 9, 2024 at 2:11 pm
· Filed under Archiv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Legal News
中国对讲机头部企业海能达,近日遭遇新挫折。2024年4月8日,海能达发布公告称,美国法院判令认定公司未能完全遵守其禁诉令,临时禁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的产品,并处以每天100万美元的罚款,直至公司完全遵守禁诉令之时止。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4月8日至今,海能达在京东旗舰店的商品已下架,暂无法购买,官网小程序微商城也无法正常打开。
海能达在业内有“中国对讲机之王”和“专网通信小华为”之称,主要从事对讲机终端等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2022年度财务数据显示,海能达专业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3.31%,其中双向无线电技术相关产品为业绩贡献的主力军。海能达2023年半年报显示,海外销售金额10.41亿元,占比总营收的46.10%。海能达业绩预告显示,去年归母净利润为6000万元-9000万元,同比减少77.91%-85.28%。扣非净利润6750万元-10000万元,同比增长13.76%-68.53%。公司指出,这主要因为2022年同期处置子公司赛普乐实现投资收益2.87亿元。
4月8日,针对美国法院判决,海能达表示,已撤销此前深圳案件的起诉,同时按要求暂停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产品,并已向美国法院申请撤销上述判令,近日正在美国法院持续进行听证。“公司将进一步采取各项应对措施,争取最短时间撤销上述判令。但案件后续进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海能达在公告中称。
此次事件源于海能达与摩托罗拉公司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双方已“缠斗”七年。早在2017年3月,摩托罗拉及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起诉海能达及两家子公司商业秘密侵权,之后又提出增加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2020年3月,伊利诺伊州法院判决海能达和两子公司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6亿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9亿美元,合计7.65亿美元(人民币约53.34亿元)。
海能达对此并不认可,并向法院提出申请案件重审及法院依法改判的动议。2021年1月,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认可部分意见,整体赔偿金额由7.65亿美元调减至5.43亿美元。对此,海能达选择继续向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2022年6月,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公司全新设计开发的H系列产品不侵犯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和版权。然而,案件进入庭审环节后,摩托罗拉向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提交了禁诉令动议,要求公司撤回深圳案件的起诉,美国法院于2024年3月25日批准了该动议。所谓禁诉令,即指禁止当事人在其他法院诉讼的命令。最新公告显示,美国法院判令认定海能达未能完全遵守其禁诉令,临时禁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的产品,并处以每天100万美元罚款,直至公司完全遵守禁诉令。
北京师范大学薛虹教授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禁诉令现在成为专利侵权纠纷的武器,本质上是争议双方对对方国家司法缺乏信任,或者试图从本国获得优待。在薛虹看来,海能达2022年向深圳中院诉请新产品不侵权的行为并不经济。“如不服美国法院判决,就积极上诉抗辩。此期间判决并不执行。在我国另行起诉引发摩托罗拉禁诉令,导致现在按日支付罚款非常被动。在美国的诉讼80%以上,最后都是和解。即使海能达为保障新系列产品,也应该有一个全球性诉讼策略。”
薛虹说,每个企业需要考虑自身市场地位,最好有比较统筹的考虑。“我不赞成把在中国起诉当成一种有效制衡在国外被执法的措施。”她解释称,在海能达的案例中,单纯在中国提起上述诉讼显然容易导致彼此信任丧失,结果引发禁诉令和相关处罚。建立跨国争议解决机制有利于解决这类纠纷。薛虹还建议,全球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全球性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和管理团队,应对不同司法区域的法律问题和风险。
Perma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