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f. Xue’s New Publication

Reform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brings together 19 of the world’s leading scholars in the field to offer their unique insight into the futur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viding a diverse array of perspectives on the most pressing reforms needed in the current IP regime, whether in terms of legislation at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levels, or interpretation of existing law, this exceptional book highlights the key issues in this area and sets out an agenda for future research and policy. Prof. Xue’s wrote the Chapter on “Copyright on digital platforms: shifting paradigms” and explored the new trends of copyright protection measures with the evolution of digital economy.

Comments off

薛虹教授在数字论坛主题发言

2022年5月17日下午,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指导,互联网实验室、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网络法研究所等单位主办的知网案解析与全面治理之道专家研讨会(数字论坛第231期)顺利举行。全国1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知网案解析与全面治理之道”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薛虹教授受邀作主题发言,观点发表于《长江日报》2022年5月18日。

薛教授谈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知网进行反垄断调查的决定后,我感兴趣的是知网对于调查决定的反应。知网表示,拥抱监管,坚决支持,以此为契机来进行反思和整改。所以我就此也思考了一下,这究竟是谁的契机?知网要以此为契机是什么意思?他要以此为契机是不是想要以反垄断来掩盖他其他的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著作权侵权与行政违法的帐应该是一笔一笔的算,反垄断解决不了它整个商业模式本身存在的巨大问题。

既然前面几位专家都纷纷提到了刑事责任的问题,我专门研究了此问题。根据《刑法》及相关“两高”解释,侵犯著作权犯罪构成有四项:第一项,盈利为目的,知网是彻头彻尾的盈利行为;第二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知网上至少有50%以上的作品是绝对的无许可、零许可,还有一些是非自愿的许可,例如学位论文;第三项,复制发行包括文字作品在内的著作权作品,“两高”解释复制发行包括在互联网上信息传播;第四项,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事实上,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已经达到了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两高”对解释,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或者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或者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属于侵犯著作权罪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知网经营额、获利额、涉及的作品数量与网络点击率,与上述立案、定罪的标准相比,完全不在同一数量级。知网即便对中国学术界有正面的作用,其对著作权法治的破坏与负面影响也超过其正面的价值。我还注意到,对于侵犯著作权犯罪,“两高”特别规定,在涉案作品种类众多且权利人分散的案件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证据确实难以一一取得,但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不能提供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因此,知网的案情虽然极为复杂,但处理刑事案件并不存在举证上不可逾越的障碍。

最后,我想回应一下关于知网的未来。方案一,修改著作权法,给知网类的使用增加一项法定许可。要这样的话,有了法定许可,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但是问题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并不能解决知网在先的著作权人侵权问题。方案二,知网成为依法按照公务性使用作品的国家机构,属于合理使用。但恐怕会在权利类型当中产生不均衡。因为对文字作品实行了大量国有化征收,其他类型的作品为什么没有遭受这样的待遇呢?方案三,期刊论文的开放许可或开放访问(Open Access)我非常赞同,我也认为这是一个前途,是一个未来的发展方向。但是请注意,开放许可的前提是著作权人自愿。只有著作权人自愿放弃全部或一部分权利(复制发行网络传播),才有实行的可能。为了公众公共利益,很多著作权人愿意奉献其作品,但问题是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作品奉献给知网呢?它的名声存疑。我们愿意把它奉献给国家一个正式的机构、一个项目,或者至少许可真正国家的非营利的项目来使用。奉献给知网,不知多少作者会同意?上述三个方案实施难度都非常大。而且,知网改革的前提是先清算其应负的法律责任。我认为,知网身的存在就是一个问题,它的改造与未来,恐怕需要国家慎重的评估与处理。

总之,知网遭受反垄断调查仅仅是冰山一角,反垄断解决不了它建立在著作权侵权基础上的整个商业模式本身存在的巨大问题。知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盈利为目的,长时间、超大规模复制发行网络传播文字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且有其他严重情节,很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知网(全称China National Know Infrastructure)如真正有意为中国学术的数字化作出贡献,就应当依法经营,名副其实履行国家知识信息基础设施的义务与责任。

Comments off

Prof. Xue Joined the Professional Discussions at ADNDRC Practice Development Workshop

ADNDRC provides comprehensive 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 services for resolving domain name disputes including those arising out of gTLDs, new gTLDs and certain ccTLDs. It has been a dispute resolution service provider accredited by 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ICANN) since 2002 and provides services under the Uniform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 (UDRP). Based on two decades of experience, the ADNDRC Pratice Development Workshop on April 26-27, 2022 aimed to provide best practice guidelines, tips on addressing procedural issues and the latest case updates relating to complex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decisions. It was an opportunity for the ADNDRC’s panelist to engage with the ADNDRC team.

As one of the founding ADNDRC Panelist since 2002, Prof. Xue was invited to join the Workshop and discussed the various practical issues with the colleagues from Asia, Pacific, Europe, North America and Latin America. Prof. Xue especially addressed the uniqueness of the CNDRP in the framework of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system.

Comments off

Public Lecture on Contemporary Chin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form and Development: Theory and Practices

2019年11月29日,由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办的学术前沿系列讲座”当前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走向:理论解读与实践透视”于北师大后主楼1922会议室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及知识产权法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冯晓青教授为主讲人,薛虹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评议人。由于讲座以中文进行,薛虹教授为参加本次讲座的外国留学生将全部内容翻译为英文。来自北京师范大学的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来自法国、意大利、波兰、苏里南、科特迪瓦的外国留学生、交换生参加了讲座。

冯晓青教授从立法和司法两个角度讲述了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并对未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作出了进一步展望。冯教授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解读创新型国家的需求、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私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对价和平衡、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修改的原因并归纳总结了知识产权法律修改的内容。冯教授指出司法实践中存在授权多、纠纷多、诉讼多、裁判标准不统一的困境,并针对上述问题具体介绍了案例指导工作制度、相关司法解释、证据制度、法官队伍改革等目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实践。冯晓青教授对我国未来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作了分析与展望。冯教授特别指出:知识产权是法律上的权利,是商业竞争上的规则,也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薛虹教授就知识产权司法制度的改革提出问题,并进行了评论。讲座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提出了许多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问题,留学生就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重点问题提问,冯教授同样给出了解答。现场气氛热烈。讲座圆满成功。

Comments off

数字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研讨会成功举办 Seminar on Dispute Resolution in Digital Economy Successfully Completed

2019年10月24日,为纪念域名争议解决制度建立二十周年、电子商务法颁布一周年,由贸仲与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数字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研讨会”(Seminar on Dispute Resolution in Digital Economy)在京成功举办。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出席了会议并致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主任助理胡安磊、互联网域名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ZDNS)副主任刘志江作主题发言。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贸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副主任薛虹主持了致辞和主题发言环节。互联网域名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毛伟、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北京合作中心主任张建川等出席了会议。

王承杰秘书长作为贸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主任,在致辞中回顾了贸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成立和发展历程,对专家们在域名争议解决案件中的所做出的贡献致以谢意,对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争议解决为数字经济保驾护航等进行了展望,并表示贸仲将不断完善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促进网上争议解决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为数字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杨柏勇专委介绍了法院受理域名案件的情况,总结了法院受理的域名案件的类型和特点,强调了立法与司法实践致力于打击恶意抢注域名行为的原则。

胡安磊主任助理介绍了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规则的制定、修改和实施,指出贸仲是CNNIC授权的第一家争议解决机构,为.cn、.中国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确立和发展提供了范本。

刘志江副主任回顾了域名争议解决制度严谨的确立过程,提出域名争议解决制度在平衡域名的发展和管理之间的关系、在先权益人和域名持有人之间的关系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研讨会分为两个议题,第一个议题围绕“域名争议解决二十年”进行回顾和讨论,由贸仲副秘书长李虎主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法务主管丁尚军、贸仲多元处副处长崔新民、互联网域名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高级总监冯硕分别从《国家顶级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等三项国家顶级域名管理制度解读、贸仲域名争议解决实践、新一轮通用顶级域名展望等方面,分享了域名的注册制度、争议解决和发展前景,揭示了完整的域名相关制度体系。

第二个议题围绕“电子商务争议解决”展开深入讨论,由杨柏勇专委主持,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第二庭庭长刘书涵介绍了电子商务法的司法实践、总结了网络争议案件的类型和特点,薛虹主任从电商法起草者的角度介绍了电子商务法争议解决制度的顶层设计,新浪高级法务专家王磊、中国法制出版社编辑主管谢雯也分别介绍了新浪网上调解实践经验和分享了传媒对电商法的编辑和传播的心得。

数十位专家、学者以及域名注册管理、知识产权代理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场气氛融洽,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Comments off

« Previous Page« Previous entries « Previous Page · Next Page » Next entries »Next 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