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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 Xue presented at UNNExT Advisory Committee Meeting

The 10th Asia-Pacific Trade Facilitation Forum (APTFF) co-organized by ADB and UNESCAP with Singapore 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 was held on 29 August to 1 September 2020 in Singapore. The Forum focused on how trade facilitation should evolve to enhance the resilience of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s in times of pandemic and to better support sustainable economic recovery and development in the Asia-Pacific region. The Forum explored how trade digitalization and emerging technologies can be used to ensure that new generation trade facilitation measures are inclusive and sustainable, enabling effective participation of SMEs and less developed economie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As the leading regional platform for the exchange of good practices and knowledge on trade facilitation, the Forum attracted over 250 on-site participants from over 30 countries and hundreds of remote participants.

At the end of the Forum, the UNESCAP held the UNNExT Advisory Committee Meeting to discuss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Forum and the other recommendations and plans on trade facilitation. The experts from China, Korea, India, Philippines, Azerbaijan, etc. joined the meeting and presented their views. Prof. Xue as one of the founding experts of the Committee emphasized the importance of promoting the Framework Agreement on Facilitation of Cross-Border Paperless Trade in Asia and the Pacific that has been effective since 2020 and 8 Member States by August 2022. Prof. Xue also introduced the new Model Law on ID management and trust service developed by UNCITRAL and its potential impacts on digital trade identity as an international legal mechanism. Although the COVID pandemic still disables international travels in some parts of the world, everyone believed that the digital trade facilitation would benefit the Asia-Pacific trade that was largely robust and gro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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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虹教授在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第九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上主题演讲

2022年6月11日,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第二次会员大会暨第九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在隆重举行。 在与会嘉宾见证下,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组织规则(修改草案)》《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第二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并经过严格的监票、计票程序后,会议选举产生了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全体会员、理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组织机构。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吕来明教授当选为会长,薛虹教授等11名专家学者当选为副会长。

高峰论坛与会专家围绕“平台经济治理法治化的实现机制”这一主题展开深入讨论。专家指出,在稳定经济、恢复市场的过程中,平台经济和平台生态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也出现了不少新问题,需要相关机构在平台经济治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对相关政策、措施及法律法规等进行创新探索。

薛虹教授在“平台经济治理的新问题与国际化制度建设”的主题下,以《平台经济国际法律规则的构建与发展》为题发表主题演讲。

薛教授指出,2022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文件中有一条提到,要培育几个具有世界影响的数字平台企业。这就说到了平台经济的核心,平台经济的核心本质上是跨国界的,是具有国际性的,不可辩驳的国际性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注重国际规则的制订及有关国际规则的发展,并考虑中国在其中应该采取的策略。

我们注意到关于数字经济或者平台经济的国际法律规则现在是百花齐放,各个不同的国际组织都在纷纷出台各种法律规则,最突出的是WTO和联合国系统,还包括七国集团、世界银行等。我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法律领域。

国际税收:所有的数字平台企业几乎都从事国际业务,不仅限于中国市场,面向的是全球市场。你们就不担心全球性税收政策的变化吗?全球税法的变化将对你们的利益产生非常实质的影响,有两个方面非常值得关注。

方面一、WTO领域的变化。从1998年开始,WTO针对跨境的数据传输建立一项临时性的备忘录,让我们保证跨境的数据传输不必支付关税。可能大家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对于主权国家来说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任何一个国家可以自行决定加征关税。现在你没有交税完全是因为在WTO的180多个经济体当中共同认可不应该收这笔关税。WTO做了一项功德无量的事情。我认为WTO关于电子商务的联合声明项目如果能有一点进步的话,先把这个关键问题彻底解决了,那真是造福苍生,否则这对数字经济的威胁将是非常严重的。

方面二、所有的(尤其抖音、快手、Tiktok将受影响很大)平台应该好好研究一下。OECD在2021年10月底出台了一个关于反避税和利润转移的基本框架。130多个经济体都参加了,一般OECD的项目发展中国家是不喜欢的,但是这个项目不仅七国集团和中国参与了,大量发展中国家都参与了。很多发展中国家认为平台经济的发展就造福几大巨头,其他的发展中国家都被割了韭菜,要从中获益。因此不允许平台在我们这个市场上收割了流量以后还不交税。在此框架下,即便平台其余在某个国家没有分公司、办事处,也要支付最低的公司所得税。这个问题太严重了,据说明年就有结果了,我期待不要这么快出结果。否则对所有平台经济都是致命一击,尤其是现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

贸易规则:在疫情情况下,中国的制造业、产业链在国际贸易当中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中国从事跨境贸易的商家其实是非常缺乏国际贸易法律支持和经验的,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我觉得这是非常遗憾的,法律人是负有责任的。跨境电商企业缺乏对历史悠久的国际贸易法律规范的理解,也不明白如何在跨境电商领域应用。跨境电商企业认为卖货收钱就行了,疫情影响下无法交货,对不可抗力条款、情势变更的重新谈判等抗辩理由,都未能很好地利用。

最后一分钟我总结一下中国的三策。在亚太区域内,中国面临着非常复杂的国际形势,我们可以看到彼此冲突的自由贸易区在蓬勃发展,CPTPP形成之后,我们中国当机立断地牵头建了一个RCEP,然后美国近期又弄了一个印太框架,大国竞争将越来越激烈。

在此形势下,中国首先应该积极参与国际体制,提出我们的利益诉求。在联合国系统、WTO领域积极反映自己的诉求是非常好的,我认为我们不应该被美国的声势所吓到。虽然在某些领域,比如跨境数据流动争议比较大,但是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事实上是存在基本原则的共识的。第二是我们应该有效地加入一些关于数字经济的自由贸易协定,我们中国已经提交了申请,要加入新加坡-新西兰-智利三国达成的全球首个数字经济自由贸易协定,但是他们考虑我们体量太大,至今还没有答复。我们应该积极加入之后,可以改造和利用这些协定来服务于我们的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的发展。 第三就是在有机会的情况下,我们中国要积极引领国际体制、国际规则和国际法律的发展,比如说在数字一带一路、东盟国家的自由贸易谈判与合作过程中,如果我们数字贸易、平台经济的规则能够成为国际规则,那将能够成为国际大循环重要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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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虹教授受邀在中俄伙伴关系国际会议上主题发言

2022年5月25-26日,俄国财政部金融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国立人文学术大学数字技术法律研究中心、圣彼得堡大学联合主办的”变化世界的中俄伙伴关系国际会议“举行,会议主题是中国与俄国数字经济法治的现状、挑战与未来发展。

薛虹教授受主办方邀请,作为第一论坛”中俄数字化的法律挑战“的第一位主题发言嘉宾,以”中国数字经济中数字安全与利用的法律规范“为题,介绍了我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经验,分析了主要的法律制度及创新,结合现实案例,预测未来我国法律的发展趋势。薛教授还回答了主办方关于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与欧盟统一数据保护条例的异同的提问。薛教授的主题演讲得到了主办方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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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虹教授在数字论坛主题发言

2022年5月17日下午,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指导,互联网实验室、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网络法研究所等单位主办的知网案解析与全面治理之道专家研讨会(数字论坛第231期)顺利举行。全国1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知网案解析与全面治理之道”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薛虹教授受邀作主题发言,观点发表于《长江日报》2022年5月18日。

薛教授谈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知网进行反垄断调查的决定后,我感兴趣的是知网对于调查决定的反应。知网表示,拥抱监管,坚决支持,以此为契机来进行反思和整改。所以我就此也思考了一下,这究竟是谁的契机?知网要以此为契机是什么意思?他要以此为契机是不是想要以反垄断来掩盖他其他的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著作权侵权与行政违法的帐应该是一笔一笔的算,反垄断解决不了它整个商业模式本身存在的巨大问题。

既然前面几位专家都纷纷提到了刑事责任的问题,我专门研究了此问题。根据《刑法》及相关“两高”解释,侵犯著作权犯罪构成有四项:第一项,盈利为目的,知网是彻头彻尾的盈利行为;第二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知网上至少有50%以上的作品是绝对的无许可、零许可,还有一些是非自愿的许可,例如学位论文;第三项,复制发行包括文字作品在内的著作权作品,“两高”解释复制发行包括在互联网上信息传播;第四项,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事实上,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已经达到了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两高”对解释,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或者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或者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属于侵犯著作权罪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知网经营额、获利额、涉及的作品数量与网络点击率,与上述立案、定罪的标准相比,完全不在同一数量级。知网即便对中国学术界有正面的作用,其对著作权法治的破坏与负面影响也超过其正面的价值。我还注意到,对于侵犯著作权犯罪,“两高”特别规定,在涉案作品种类众多且权利人分散的案件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证据确实难以一一取得,但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不能提供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因此,知网的案情虽然极为复杂,但处理刑事案件并不存在举证上不可逾越的障碍。

最后,我想回应一下关于知网的未来。方案一,修改著作权法,给知网类的使用增加一项法定许可。要这样的话,有了法定许可,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但是问题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并不能解决知网在先的著作权人侵权问题。方案二,知网成为依法按照公务性使用作品的国家机构,属于合理使用。但恐怕会在权利类型当中产生不均衡。因为对文字作品实行了大量国有化征收,其他类型的作品为什么没有遭受这样的待遇呢?方案三,期刊论文的开放许可或开放访问(Open Access)我非常赞同,我也认为这是一个前途,是一个未来的发展方向。但是请注意,开放许可的前提是著作权人自愿。只有著作权人自愿放弃全部或一部分权利(复制发行网络传播),才有实行的可能。为了公众公共利益,很多著作权人愿意奉献其作品,但问题是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作品奉献给知网呢?它的名声存疑。我们愿意把它奉献给国家一个正式的机构、一个项目,或者至少许可真正国家的非营利的项目来使用。奉献给知网,不知多少作者会同意?上述三个方案实施难度都非常大。而且,知网改革的前提是先清算其应负的法律责任。我认为,知网身的存在就是一个问题,它的改造与未来,恐怕需要国家慎重的评估与处理。

总之,知网遭受反垄断调查仅仅是冰山一角,反垄断解决不了它建立在著作权侵权基础上的整个商业模式本身存在的巨大问题。知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盈利为目的,长时间、超大规模复制发行网络传播文字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且有其他严重情节,很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知网(全称China National Know Infrastructure)如真正有意为中国学术的数字化作出贡献,就应当依法经营,名副其实履行国家知识信息基础设施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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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Lecture on Contemporary Chin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form and Development: Theory and Practices

2019年11月29日,由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办的学术前沿系列讲座”当前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走向:理论解读与实践透视”于北师大后主楼1922会议室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及知识产权法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冯晓青教授为主讲人,薛虹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评议人。由于讲座以中文进行,薛虹教授为参加本次讲座的外国留学生将全部内容翻译为英文。来自北京师范大学的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来自法国、意大利、波兰、苏里南、科特迪瓦的外国留学生、交换生参加了讲座。

冯晓青教授从立法和司法两个角度讲述了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并对未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作出了进一步展望。冯教授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解读创新型国家的需求、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私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对价和平衡、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修改的原因并归纳总结了知识产权法律修改的内容。冯教授指出司法实践中存在授权多、纠纷多、诉讼多、裁判标准不统一的困境,并针对上述问题具体介绍了案例指导工作制度、相关司法解释、证据制度、法官队伍改革等目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实践。冯晓青教授对我国未来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作了分析与展望。冯教授特别指出:知识产权是法律上的权利,是商业竞争上的规则,也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薛虹教授就知识产权司法制度的改革提出问题,并进行了评论。讲座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提出了许多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问题,留学生就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重点问题提问,冯教授同样给出了解答。现场气氛热烈。讲座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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