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5, 2024 at 11: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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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4日,薛虹教授接受《人民法治》副总编辑采访,就2023年11月27日滴滴平台系统崩溃事件进行法律分析。薛教授谈到,在数字经济中,数字平台是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中心和枢纽。大型数字平台的正常运行甚至对整个社会生产和人们日常生活有很大的影响。数字平台的运行依赖于复杂的网络信息系统的支撑。网络系统丧失全部或部分功能,俗称系统崩溃。内外因都可能导致数字平台运行发生严重故障、系统失灵等网络安全事故。2023年1127滴滴事件中,滴滴承认系由“底层系统软件发生故障”造成,证明该事故原因是滴滴网络信息系统自身存在安全缺陷、系统漏洞。除了数字平台的内因,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犯罪或者火灾、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也是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原因。例如,向目标系统恶意提交超大数量的服务请求造成系统过载、瘫痪的网络攻击,就是典型的情况。当今的数字平台(特别是大型平台)都已经具备了比较强大的防范网络犯罪、灾害的能力,达到系统崩溃程度的严重网络安全事故一般是内外因共同作用形成。例如,病毒、入侵等外因触发了系统安全缺陷、漏洞,造成代码运行、用户界面出现大规模、持续性错乱的严重后果。
我国法律法规对数字平台的网络安全保障义务有明确的规定,在行政法律体系中进行比较充分全面的监管。所有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的企业都必须采用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所有网络运营者都应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网络运营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违反上述法定义务的数字平台将受到国家网信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滴滴事件中,平台补救措施部到位,公众警示不及时,亦未积极调查事故原因及公布详细的事故调查结果,草草了事,并不符合有关的法律要求。
交通运输部、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八部委组成的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将滴滴出行、货拉拉、美团打车等列为“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公司”,并对其进行了多次提醒式约谈,要求强化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司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果滴滴等平台公司的规模已经发展到了影响客货运市场、公共服务等重要领域的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程度,应当按照《网络安全法》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监管。此类平台必须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严防系统丧失功能或信息泄露发生,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须接受网络安全审查,定期进行安全评估,进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
依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证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平台网络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据《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获取相应的法律救济。但是,用户追究平台的侵权责任,在举证责任方面面临较大的困难,难以证明网络安全事故完全系平台网络系统造成。在电子支付等特殊领域,举证责任倒置,用户追究平台责任的能力增强。例如,在滴滴事件中,结算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结算记录错误,用户遭受实际损失的,有权依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由滴滴承担错误支付或者非授权支付的赔偿责任,除非滴滴能证明错误支付非自身原因造成或者非授权支付是因用户原则造成。
用户与数字平台之间订立了用户协议,存在合同关系。用户因平台网络安全事故遭受损失的,也可以依据用户协议追究平台的违约责任。但因用户协议中大部分条款是基于平台规则所形成的格式条款,平台一般事先规定了大量免责或者责任限制的事由,使用户难以获得赔偿。在滴滴事件中,即便平台承认网络安全事故系因网络信息系统自身问题造成,也仅给予用户10元红包了事,显然是用户协议中责任限制条款在发挥作用。而且,用户协议格式条款不仅规定了赔偿用户实际损害的限额,而且排除了平台对用户间接的、预期的、偶然的、附带等损失的赔偿责任。因此,用户因无法上班的误工损失、无法回家的酒店费用都无法获得违约赔偿。更有甚者,某些平台的用户协议规定了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与用户的争议的格式条款。因仲裁程序费用较高,用户面临小额争议望而却步,进一步缩小了用户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主管部门有必要强化对平台规则和用户协议的监管,对违反《电子商务法》的规定,不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规则和用户协议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处罚。
平台网络安全事故很可能导致大量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包括支付账户等敏感个人信息)泄露,使个人信息权利受到损害。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数字平台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或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损失和获利难以确定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数字平台面临用户索赔的情况将越来越多。平台出于风险控制、可持续性发展的目的已经比较普遍地购买了责任保险。随着保险理赔的范围扩大,用户因平台系统崩溃得到赔偿的机会也可能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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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5, 2023 at 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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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虹教授作为世界互联网大会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组副组长,主持起草了工作组主要成果《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体系发展研究报告》。报告将于2023年11月第十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由主要领导向国内外发布。在大会召开之前,薛虹教授接受了光明日报记者的专访,详细阐述了报告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记者问:目前发展跨境电商主要面临那些问题和挑战?我们了解到,世界互联网大会国际组织成立了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组,您作为工作组副组长,牵头起草了《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体系发展研究报告》,《报告》提出了一系列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推动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立场主张与行动,请您简要介绍一下。
薛教授:世界互联网大会国际组织密切关注全球经济发展。网络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新型商品、服务、知识产权贸易,成为世界经济发展新动能。研究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目的是为了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提供贸易效率,降本增效,减少摩擦、协调监管、发展便利化措施的解决方案,特别是促进新兴市场国家(数字化转型中国家)、中小微企业、数字平台的发展。主要问题:各国家或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不均衡,在基础设施、经济发展水平、国内产业结构、国际贸易参与能力方面差别很大,各国以安全、国内市场保护等原因加强了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各国政策法律监管不协调导致企业合规成本增加、贸易风险增大。印度下架我国多款APP,印尼限制Tiktok直播电商都是这方面的例证。报告提出,各国相关政策法律环境有待完善,贸易便利化措施有待加强,国际贸易体制应当发展,适时增加新规则。报告提出了有关的主张,即:发展国内、跨境的便利化措施,完善消费者保护、个人数据保护、人工智能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法律环境,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治理、争议解决、知识产权规则,加强中小微企业、新兴国家国际参与能力建设。报告还提出了有关的行动计划,即:通过多渠道、多方面参与,加强国际交流、国际谈判方面的合作,推动新国际规则的形成。
记者问:《报告》体现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贸易便利化创新举措,提炼了最佳实践。当前,数字化与互联网深刻地改变了国际贸易的环境、形式与价值链构成,使全球化的市场成为更为有效的信息系统。请您简单介绍目前国际上关于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的部分举措?并请您结合这些做法谈一谈,发展跨境电商对国际交流和贸易有哪些积极影响?
薛教授:《报告》着重研究数字贸易进出口监管措施及其创新。电子商务需要数字化、无纸化、智能化、高效化的进出口监管。我国国内便利化措施,例如国家数字单一窗口已经取得加大的进展,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成效显著,我国《电子商务法》为监管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国际层面,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便利化措施还在发展中,合同、物流、支付等贸易文件的无纸化已经比较普遍,但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等监管文件的无纸化还有一定距离,跨境承认电子形式的数据和文件的国际法律框架已经建立。《报告》还提出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作用,使中小微企业获得便利化的支持。
记者问:今年是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的第十年。一直以来,世界互联网大会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深入开展包括数字贸易和跨境电商等领域的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不断取得积极的成果。就您关注的角度而言,请您谈一谈如何理解“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的意义?请您为乌镇峰会十年送上一份祝福。
x薛教授:世界互联网大会坚持各方参与的精神,秉承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的四项原则,在国际贸易开放合作、网络经济创新发展、凝聚互联网治理共识、全球经济互惠共赢,全世界繁荣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祝愿国际论坛十年有成,跨境电商繁荣发展 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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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13, 2023 at 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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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d World Internet Conference Working Meeting held at BNU to Review the Draft Report on Cross-border E-Commerce
2023年10月12日,世界互联网大会跨境电商工作组报告研讨会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来自跨境电商企业及在跨境电商领域具有坚实研究基础和丰富国际合作经验的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围绕《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体系发展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主要内容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世界互联网大会发展研究部负责人康彦荣介绍了报告起草过程。她表示,世界互联网大会跨境电商工作组6月底成立,围绕跨境电商业务发展、规则制定实施、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最佳实践等开展了实地调研,基于调研成果、工作组成员提供的实践材料及国际专家反馈,工作组形成了报告(征求意见稿)。世界互联网大会跨境电商工作组副组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薛虹介绍了《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体系发展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她表示,报告以国际化视野,从创新、前瞻、中立的角度,研究了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措施的最新发展,及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法律政策环境,并总结了最佳实践和相关案例,提出丰富与发展相关国际经贸规则与实践的倡议,提出加强多渠道交流、搭建最佳实践交流平台、促进国际规则制定等工作组下一步工作构想。
在研讨会的交流讨论环节,来自阿里国际、菜鸟、抖音、京东、拼多多、蚂蚁、中国信通院等企业及智库代表,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北京市互联网域名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商务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浙江工商大学等跨境电商领域的专家学者,及来自意大利、韩国和泰国的专家,对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专业的、深入的分析与探讨。参会代表一致认为,目前的报告内容丰富、具有创新性,提出的建议可操作性、可推行性强,肯定了报告对推动跨境电商发展、支持全球数字经济转型,开展能力建设及完善法律政策保障等方面具有巨大价值。 北师大法学院博士生张玮琛、杨灵丽及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会议。
世界互联网大会跨境电商工作组将在2023年乌镇峰会期间发布该报告,并以此为起点,以跨境电商工作组为平台,积极推动跨境电商领域国际合作,凝聚更广泛的发展共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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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 2023 at 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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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orld Internet Conference (WIC) Wuzhen Summit has been held annually since 2013. Upholding the concept of “building a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in cyberspace”, the Summit has been committed to building consensus on the wisdom of all parties and deepening digital cooperation for a decade. It has developed into a high-end platform for the Internet governance system shared and governed by all, as well as for exchanges and cooperation in digital economy, which has received wide attention, support and recognition from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Since July 2022, the WIC has been institutionalized as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headquartered in Beijing and supported by a variety of members.
2023 WIC Wuzhen Summit will be held from November 8th to 10th in Wuzhen, Zhejiang Province, China. With the theme of “Creating an Inclusive and Resilient Digital World Beneficial to All – Building a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in Cyberspace ”. Cross-border e-commerce will be one of the sub-themes. To facilitate the discussion of all the parties, the WIC established a dedicated working group consisting of the representatives from government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businesses, research institutes and civil societies. The Working Group’s Inaugurating Meeting was held on 30 June 2023. The WIC Deputy Director, Mr. Liang, gave the opening remark and highlighted the importance of the Working Group. Prof. Xue was appointed as the principal investigator to draft the WG’s Report and Vice-Chair of the Working Group. Prof. Xue presented on the background, goal, work plan of the Working Group. The other members of the WG exchanged their views on the new trends in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digital cooperation and made the proposal on the work plan and future development. All the members agreed that the WG will play a vital role and work toward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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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3, 2023 at 2: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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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学术年会于2023年3月18日在北京召开。本届年会的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与数字法治建设”,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大会开幕式于上午9时在北京国二招宾馆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杨临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张雪樵 ,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高同庆 ,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党委书记史立伟 先后在开幕式上发表了重要致辞。大会通过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新一届理事会通过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新当选的研究会会长姜伟 同志代表理事会讲话,提出主动服务网络强国、数字中国重大战略部署,为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贡献智慧和力量,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
薛虹教授再次当选学会常务理事。并在当天下午举行的涉外领域网络与信息法治论坛担任主持人。薛教授指出,为贯彻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的要求,构建开放共赢的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格局提供法律保障,需法学各学科的有识之士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合作,建立多层面协同、多平台支撑、多主体参与的数字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体系,高质量共建“数字丝绸之路”,积极发展“丝路电商”。拓展数字领域国际合作空间,积极参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数字领域合作平台,高质量搭建数字领域开放合作新平台,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等相关国际规则构建。国际法、比较法、刑法、行政法等各学科的12位法学研究者分别发表了观点与意见,研讨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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